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9年后重大修改
發布時間:2016-08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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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5日,CFDA官網發布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(修訂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時間為一個月。整個修訂稿,最大的修改之處在于對于藥品審評相關工作的細化和進一步明確。目前的管理辦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,共15章177條法則。此次征求意見稿與現行的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相比,在數量上減少至8章147條法則。刪減的主要內容是關于藥品注冊流程的定義和條塊式規定。
增加的最主要內容有:一、明確藥審的原則為“透明、清晰、一致和可預見性”;二、鼓勵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,對依法需要加快審評的藥物優先審評;三、建立基于風險的技術審評、現場檢查和注冊檢驗制度;四、建立溝通交流制度,明確關于藥審進展信息的定期公布;五、省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專家咨詢制度,增加對于專家咨詢會意見作為技術審評結論的重要參考;六、建立爭議解決機制;七、對于報送虛假藥品注冊申報資料和樣品的注冊申請不予批準外,也對申請人進行相應的追責。